中訊證研防非宣傳月 | 警惕網絡直播平臺“非法薦股”活動
為積極響應證監(jiān)會關于做好“5·15投資者保護日宣傳活動”工作部署,不斷增強投資者金融素養(yǎng)和風險防范意識,提升自我保護能力,學習貫徹新《證券法》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,在福建證監(jiān)局等單位指導下,中訊證研持續(xù)開展投資者宣教活動。
近年來,通過電視、廣播、報刊等傳統媒體“非法薦股”已大幅減少,但利用網絡直播平臺“非法薦股”的增多。主要表現為:個人或機構在網絡直播平臺開通直播房間,成為“主播”“播主”“圈主”,以“股神”“大V”“老師”自居,號稱擁有資深投資背景、神奇實戰(zhàn)業(yè)績,以“分享炒股技巧”“鎖定牛股”“推薦黑馬股”等吸引眼球,利用“高手指導”“大佬看盤”“名家談股”等名目宣傳誘導投資者充值購買“金幣”“鮮花”等平臺虛擬幣或禮品,通過“直播訂閱”“收費文章”“付費問答”等各種項目讓投資者持續(xù)繳費。此類直播薦股是一種新的招術,誘惑力強,播主頭銜多變、身份隱秘,投資者往往難以識破。
上述機構和個人經常在門戶網站、財經網站、微博、股吧、抖音等打廣告、聚人氣,預留直播地址,向直播平臺引流;投資者被誘導后,通常演變?yōu)楹炗喼笇С垂蓞f議、投資咨詢合同,并收取高額咨詢費或指導費,甚至約定高比例收益分成。
根據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網絡直播薦股收費屬于證券投資咨詢活動,未經許可,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此類活動。直播平臺上的播主有償提供薦股服務,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(yè)資格的,或者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(yè)資格但未在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或證券公司執(zhí)業(yè)的,涉嫌非法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(yè)務;上述直播平臺運營機構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(yè)務資格的,涉嫌非法經營證券業(yè)務或者為非法活動提供便利。
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,獲取證券投資建議請通過證券公司或合法證券投資咨詢機構進行,上述合法證券機構名單可在證監(jiān)會、證券業(yè)協會網站查詢;請不要與無資格機構和個人合作,遠離“非法薦股”,避免利益損失。
同時提醒各網絡直播平臺,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(yè)務資格的,不得從事任何直播薦股活動;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(yè)務資格的,不得為無資格機構和個人從事直播薦股提供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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